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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叉国》及其他:
蒲松龄女性理想的反观
蒲松龄是一个内心丰富、思想复杂的作家,他的女性观自然也包含着丰富多变的内容。在《聊斋志异》里,他塑造了形形的女性形象,那些优美动人的形象如婴宁、莲香等,无疑代表着他的女性审美理想,基本继承了传统的女性理想标准。与之相对照的,是他对于另类女性——夜叉的描绘。“母夜叉”在民间口语中是对女性贬义的称呼,指代那些性格刚强、作风泼辣的妇女。在《聊斋志异·夜叉国》中蒲松龄则运用丰富的想象力将其坐实,塑造了一个血肉丰满的夜叉女形象。笔者在此所要讨论的就是对照那些代表着他的女性审美理想的女性形象,从夜叉女这一形象的塑造中反观蒲松龄的女性理想。本文大致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女性形象的外表形体方面的设计问题。叙述者如何叙述女性的身体,直接体现着他的性别观念和审美理念。
末班车萧煌奇蒲松龄笔下的女子通常都是妙龄少女,有着如花的容颜。女性的娇美甚至柔弱如连琐(《连琐》)都是蒲氏盛赞的标准。相形之下,夜叉女一副“牙森列戟,目闪双灯”①的尊容显然无法与之比并。尤
其是可以“爪劈生鹿”的本领虽然是力大无比的证明,在此与女性相联系,便显得格格不入。
对于女性缠足的热爱,是蒲松龄对女性形体的又一癖好。狐女松娘“画黛弯蛾,莲钩蹴凤,与娇娜相伯仲也。”②
杨于畏与连琐的交往过程:先是夜晚听其吟诗“其声哀楚。听之,细婉似女子”;然后见“女子姗姗自草中出,手扶小树,低首哀吟”;之后“见丽者自外来”,则“瘦怯凝寒,若不胜衣”。一番调弄中,见其“依然处子。又欲视其裙下双钩。女俯首笑曰:`狂生太口罗唣矣!’杨把玩之,则见月锦袜,约彩线一缕。更视其一,则紫带系之。”③蒲氏的这种癖好源于当时社会习俗对女性足部的要求:缠足。“每一种文明都要对女性的身体提出一个统一的模式,有关女性的审美标准往往对女性身体的某些部分或肉体的某些自然表现加以改正、突出或大力压缩,全然不顾实际。”“对有地位的女人,一直要求她们忍受那些痛苦且又使她们行动不便的作法,来改变、支撑或`提高’她们那被认为不完美的自然体形,例如,紧紧捆住她身体的某一部分……使她呼吸短促,脚步缩小。……每一种美化的方法既限制她的自由,又使她变得更虚弱;每一种作法都设置一种障碍,使她的行动充满人造的`优雅’。同时还使她相信这一切都标志着她优越的地位和更规范的道德举止。另外,每一个高明的限制女人的手段本身又都被男人性感化,独立于这
种束缚所要改造的女人而存在。”④缠足后的小脚不仅使女性倍受生理的苦痛,而且由于无法承受整个身体的重量,妨碍了女性行动的便利。但是,这种摇摆不定的行走,在异性病态审美的观照下,反倒增添了女性的柔弱美。缠足的罪恶是罄竹难书的,不过我们不应苛责于蒲松龄罢了。相形之下,虽然小说没有明言,但可以肯定,由于没有受到儒家文化熏染,夜叉女显然绝对不会具有这样的“摇曳”之美,自然也不可能博得蒲氏的青目。273《夜叉国》及其他:蒲松龄女性理想的反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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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在两性关系中的表现问题。古代社会,作为社会弱势性别体的女性,在两性关系中处于被动的劣势,通常扮演的是受动者角。考察女性在两性关系中的行止,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叙述者对于女性行为所持的道德准绳。
处理两性性关系方面,蒲松龄盛赞的女性都没有嫉妒的恶德,如莲香(《莲香》)、庚娘与唐氏(《庚娘》)等,不仅不会争风吃醋,而且互相敬爱,表现出深厚的“妹情谊”⑤。夜叉女在见到其他夜叉女图谋其夫婿时,则“暴怒相搏,断其耳”,且自此“每守徐,动息不相离。”表现出强烈的独占欲望与排他倾向。这一点在古代社会,尤其是深受妇教思想毒害的清人来说,是无法接受的。
古代社会,对于两性关系而言,女性的依附与男性的自负是社会性别设置得以维持的基础,所以说“阳贵而阴贱,天之制也”;“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夫为阳,妻为阴”⑥;“夫为妻纲”⑦。蒲松龄的男性中心意识是非常明确牢固的,不仅表现在小说中众多妙龄女子对于男性的投怀送抱,也体现在男性的当家作主以及女性为男性的传宗接代、守节殉节方面。但是,在夜叉国里,代表人类文明的徐某反而处于弱势地位,夜叉女对夫婿采取的是关怀、保护、甚至养活的姿态。即使进入夫婿社会,男性(丈夫、儿子)的战争胜利也多半依靠她们的神力与勇猛。如此的悍将勇士,由于她们的女性身分,反而显得不合时宜。因为她们的表现打破了男强女弱的性别的社会界定,使得两性世界格局发生倾斜和变化,对于蒲松龄来说,无疑是不被称赏的。
根深蒂固的种族意识。蒲松龄是深以人类为贵、其它物种为贱
的,所以除了神仙,世界上的其它一切物种都孜孜以求修炼人形;即使是神仙,有时也会羡慕人间的夫妻恩爱,并因此一点“凡心”被贬谪下地,成就一段姻缘。同时,夜叉女与人的代表——中国的商人徐某所生的女儿来到中国后,得到了一个名字“夜儿”。但是“夜儿以异种,无与为婚”,她的兄长的属下丧妻,遂“强妻之”。也就是说,夜儿只有依靠兄长在中国的官威强权才勉强得以婚嫁,充分说明夜儿的“异种”出身,受到了来自人类社会的排斥和歧视。当然,她后来帮助丈夫屡建奇功,对于迫势而无奈娶夜叉女的男性来说,可以算是一个小小的补偿。
称谓上的对比是蒲松龄种族意识的鲜明体现。“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⑧“名,自命也。”⑨
姓名对于生命个体来说,不仅标志着其血缘渊源与家族系统,而且象征着被命名者的社会属性与社会归属。蒲松龄爱慕的女子都有美妙动听的芳名:“莲香”、“娇娜”、“红玉”……不仅琅琅上口,而且令人无限遐想。对于夜叉女,蒲氏行文中,在与儿女相提并论时,称之为“母”11次。当夜叉女独立出现或与徐相对而称时,称之为“雌”14次、“母夜叉”1次、“夜叉夫人”1次,只有在与其它夜叉女相提并论为防混淆时,才勉强称之为“徐妻”(只一次),从仆人角度称之为“主母”仅1次,而且目的是为了从旁人眼里突出夜叉女丑怪的异类形象。这种直接以人物的生理性别、物种名称相称的作法,明显带有人种优越论的性质。至于夜叉女所生的儿女,只有在进入人类社会时才被赋予名字,标志其对中国,其实就是向人类社会文明的回归。而且,“彪”、“豹”这样的名字充满着强悍凶猛的意味,“夜儿”的称呼也实在谈不上秀丽可人。四
女性与社会事物的关系。蒲松龄欣赏写诗做赋、能歌善舞的妙龄女子,如白秋练(《白秋练》)、绿衣女(《绿衣女》)等,甚至赞叹杀275《夜叉国》及其他:蒲松龄女性理想的反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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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于无形的侠女,如侠女(《侠女》)等;欣赏手刃强人的少女,如商三官(《商三官》)、庚娘(《庚娘》)等。但是,他却并不欣赏夜叉女的能征善战,即使她们的战争才能为丈夫和儿子赢得了荣誉。原因何在?
在笔者看来,性别分工观念是根本原由。妙龄女子的艺双绝给男性(尤其是读书人)带来的不仅是悦目,而且是赏心;对于落魄科举、无缘仕途的文人,更兼有知音和慰藉的功效。至于作出杀人之事的这些女性,侠女、商三官都是为父报仇,庚娘则是为翁姑夫婿报仇,无一不是为家人复仇雪恨,这与唐代小说中的谢小娥(《谢小娥》)故事一脉相承。虽然杀人是一件凶残血腥的事情,不过她们是为了家人报仇,实质仍然是一种个体性的行为。但是,战争是完全社会化的事情,关系到民族的兴衰、国家的兴亡和广大百姓的安危。按照“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传统,女性是被强行隔离于社会事物之外的,没有权利参与其中,历史上不绝于耳的反对后宫干政的声音即是明证。夜叉女虽然勇猛善战,数度为家人解围立功,但是违反了女性身分的规定,违背了蒲氏娇弱美的女性理想,所以并没有得到家庭观念浓厚的蒲氏的赞美,反而为她们的夜叉出身这一“污点”提供了不利的证据。
正因为上述缘由,蒲松龄在小说结尾发出了深深的感喟:“夜叉夫人,亦所罕闻,然细思之而不罕也:家家床头有个夜叉在。”10虽然点评者冯镇峦为之力辩为“游戏”之语,1但纵览《聊斋志异》,仔细对比蒲氏在夜叉女与妙龄女两类女性形象塑造时的用笔,我们还是不难看出其中的奥妙所在。
注释:
①张友鹤辑校,会校会注会评本《聊斋志异》上,卷三《夜叉国》,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348页。
②《聊斋志异》上,卷一《娇娜》,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57_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