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才毓扰乱单位秩序案(萧公(城厢)行罚决字[2022]08716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萧公(城厢)行罚决字[2022]08716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2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23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230110 
【处罚日期】2022.08.26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城厢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萧山区 
【处罚对象】吴才毓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9.01 14:28:44 
处罚名称
吴才毓扰乱单位秩序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萧公(城厢)行罚决字[2022]08716号
被处罚对象
吴才毓
处罚结果
逞强 萧亚轩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8月25日23时50分许,吴才毓因被辞退而不满,在萧山区城厢街道***速8酒店内按消防铃、踢门、拧开消防栓放水,影响速8酒店正常经营。吴才毓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吴才毓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萧山支行或者萧山区农商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8-26
处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城厢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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