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波赌博案(诸公(山)行罚决字[2021]03782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诸公(山)行罚决字[2021]03782号 
处罚日期】2021.07.30 
【处罚机关类型无言孙国庆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山下湖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绍兴市 
【处罚对象】吴波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18 17:49:43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7月29日19时许,吴波伙同杨志勇、陈仲金、蒋迪光等人在店口镇李家斗门村室中以“拉倒胡”麻将的形式赌博,赌注为5元、10元。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吴波一百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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