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作的卢飞快怎样读什么意思范文
读音:马作的卢飞快(mazuodilufeikuai)
翻译:战马像的卢一样跑得飞快。
出处:《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作者:辛弃疾。
原文:刘羽琦图片
《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
【作者】辛弃疾【朝代】宋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译文:
醉梦里挑亮油灯观看宝剑,梦中回到了当年的各个营垒,接连响起号角声。把烤牛肉分给部下,乐队演奏北疆歌曲。这是秋天在战场上阅兵。
战马像的卢马一样跑得飞快,弓箭像惊雷一样,震耳离弦。(我)一心想替君主完成收复国家失地的大业,取得世代相传的美名。可怜已成了白发人!
扩展资料:
双宋离婚真相天涯扒皮《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是宋代词人辛弃疾的作品。此词通过对作者早年抗金部队豪壮的阵容和气概以及自己沙场生涯的追忆,表达了作者杀敌报国、收复失地的理想,抒发了壮志难酬、英雄迟暮的悲愤心情;
通过创造雄奇的意境,生动地描绘出一位披肝沥胆、忠一不二、勇往直前的将军形象。全词在结构上打破成规,前九句为一意,末一句另为一意,以末一句否定前九句,前九句写得酣恣淋漓,正为加重末五字失望之情,这种艺术手法体现了辛词的豪放风格和独创精神。
创作背景:
这首词当作于作者失意闲居信州(今江西上饶)之时。辛弃疾二十一岁时,就在家乡历城(今山东济南)参加了抗金起义。起义失败后,他回到南宋,当过许多地方的长官。他民生,训练军队,极力主张收复中原,却遭到排斥打击。
东风破歌词后来,他长期不得任用,闲居近二十年。宋孝宗淳熙十五年(1188年)冬天,辛弃疾与陈亮在铅山瓢
泉会见,即第二次“鹅湖之会”。陈亮为人才气豪迈,议论纵横。自称能够“推倒一世之智勇,开拓万古之心胸”。
他先后写了《中兴五论》和《上孝宗皇帝书》,积极主张抗战,因而遭到投降派的打击。这次他到铅山访辛弃疾,留十日。别后辛弃疾写《贺新郎·把酒长亭说》词寄给他,他和了一首;以后又用同一词牌反复唱和。这首《破阵子》大约也是作于这一时期。
《历代诗余》卷一百十八引《古今词话》:“陈亮过稼轩,纵谈天下事。亮夜思幼安素严重,恐为所忌,窃乘其厩马以去。幼安赋《破阵子》词寄之。”
放学的路上,我看见一位叔叔牵着一匹雪白雪白的马,这马长的可美丽了!它那长长的脖子,举起一个很酷的脑袋,脑袋上有一双炯
炯有神的眼睛,永远闪射着两道精神的目光,一对小三角形的耳朵高高地耸立在脑门上,仿佛在随时聆听着四周的动静,显得特别机敏。
脖子上方是一排被修剪的整整齐齐的棕毛,走起路来棕毛一抖一抖的,使它显得更加威武,肥壮的身子后面拖着一束洁白的尾巴,只要轻轻地一甩,就象一道银的闪电在你眼前一亮,可潇洒了,怪不得有那么多小女孩都喜欢梳马尾辫。
马的形状长的美,但马走路的姿态更优美,你要是从后面看过去,那步姿简直就象T型舞台上时装模特儿在表演。
伊妹儿组合特别是那敲击在水泥地上的脚步声,更让人神魂颠倒,联想翩翩,你听:“滴答、滴答、滴滴答答,”好美的一首乐曲呀。
听爸爸说,内蒙古民歌的主旋律就是马蹄敲击出来的,我想一定是对的,不然内蒙古民歌怎么会那么跳跃、奔放,悠扬呢?让人百听不烦,百唱不厌。
哦,我太喜欢马了。
如果有一天我能骑在马上该多好呀!
马——一度是北方农民不可缺的生产工具,如南方的耕牛。
中国流行音乐排行榜老马默默承受苦难的形象也酷似旧中国农民的性格(当然非朱老忠而是严志和一类),吃苦耐劳、沉默寡言、逆来顺受、坚韧不拔。
纵然臧克家自己解释,他“并没有存心用它去象征农民的命运”,但是文学史家历来认为,诗人描绘的“老马”形象是旧中国农民的传神写照,喜欢称誉臧克家为“农民诗人”。
《老马》的艺术非常精致。
这精致包裹在朴实的语言里,它不能不像农民一样朴实。
第一二句完全用了农民口语,朴实得不像某些人心目中的诗句。
前一句看似农间家常话,在诗人则很不家常,“装个够”不仅写出老马背上负荷已到了极限,而且先设下伏笔,与后一句照应便更见表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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